11日,中国吉林网从廉洁长春了解到,日前,经长春市委批准,长春市纪委监委对长春市畜牧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富志坚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富志坚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在干部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滥用职权并收受贿赂,造成国有资产损失,涉嫌滥用职权犯罪、受贿犯罪。
富志坚身为党员领导干部,纪法意识淡漠,擅权妄为,损公肥私,其行为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长春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长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富志坚开除党籍处分;由长春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中国吉林网 吉刻APP 记者 李易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