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9日至21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到安康市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执法检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市委书记郭青参加并讲话。

检查组采取明察暗访、座谈交流、问卷调查的方式,先后深入汉阴县、汉滨区,实地检查检测检验中心、养殖基地、屠宰场、蚕种场、农资市场、畜牧企业等,详细了解产品质量安全、产业循环发展、种质资源保护等情况,听取市县政府有关部门贯彻落实情况的汇报及畜牧专家、企业代表的意见建议。

郭青强调,畜牧法作为依法管理畜牧业、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法律,在规范畜牧业生产经营行为、确保畜产品质量安全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畜牧法的重大意义,着力加快畜牧业高质量发展,助推乡村全面振兴。要持续加大普法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广大群众和市场主体法律意识。要坚持生态绿色发展,强化畜禽粪污资源一体化利用,全面提升绿色养殖水平。要统筹做好产品流通、动物防疫等工作,确保畜牧业发展行稳致远。


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农工委副主任许春霞,省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副主任董义龙,省人大代表,省人大常委会“三农”工作咨询专家,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同志,市人大常委会一级巡视员马孝芳,市人大常委会农工委,市农业农村局等有关负责同志参加执法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