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以来,济宁市畜牧业发展中心全力做好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现阶段正严格数据把关,提升畜禽养殖业审核质量。
强化“其他”选项的理解与填报。对规模场基表中粪污处理利用方式及比例中的“其他”选项,因无法参与系统核算,不能填“其他”;对关闭、停产等情况的特殊企业,需填入核算系统企业名录库中“其他”选项。
强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问题。对于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为100%的养殖场,需根据养殖场设施配建等情况,结合2017年各县市区综合利用实际进行核定。
强化普查与统计数据的衔接。各县市区参考统计年鉴并结合本区域规模化水平,审核规模及规模以下养殖场数据。
空表、错填、漏填报表不过关;三张基表之间不符合逻辑关系不过关;粪污产生量等出现理论极异值不过关;普查与统计年鉴数据不衔接不过关。
全市将继续做好“三个强化”,确保畜禽养殖业污染源普查数据更加“客观、真实”。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 记者 贾凌煜 通讯员 刘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