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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胶南:五项措施规范发展畜牧专业合作社

信息来源:xoouoo.com   时间: 2012-07-26  浏览次数:307

  近年来,胶南市畜牧兽医局高度重视畜牧专业合作社建设,加快了畜牧专业合作组织发展步伐,促进了养殖户增收,但在实际发展生产中仍然面临着一些问题,导致部分合作社整体发展水平不高,为进一步规范发展畜牧专业合作社,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规范一个、发挥作用一个”,使全市畜牧专业合作社由数量型向质量型转变,由松散型向紧密型过渡,不断提高畜牧专业合作社的综合竞争力。

  一、严格“五统一”生产管理模式。要求合作社要按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要求组织指导社员发展生产,对社员生产的产前、产中、产后实行统一投入品、统一技术规程等“五统一”生产管理模式,使其运行统一化、规范化。同时,通过统一的管理模式使合作社生产的产品质量问题得到有效保证。

  二、规范合作社档案工作。合作社档案工作是合作社生产管理、经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要把合作社档案工作作为合作社规范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加强监督和指导,严格要求凡是本合作社在注册登记、民主管理、生产经营、统一服务、财务分配等活动中形成的反映合作社职能及发展变化,涉及社员切身利益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档案整理归档,妥善保存,切实提高合作社的整体运行质量。

  三、规范合作社成员登记与出资。要求合作社对实际成员都进行登记,核发成员证。成员出资结构要相对合理,尽量避免一股独大,合作社应当向所有出资成员出具出资证书(或在成员账户中注明),作为成员权益和盈余分配的依据,并依法进行登记。

  四是切实贯彻民主管理制度。农民专业合作社必须按照章程规定召开成员大会,法定重大事项必须由成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切实落实一人一票表决机制,形成决议存档备查。

  五是加强成员账户和“一册三簿”建设。要求合作社加强基础台帐建设,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盈余分配,设立成员花名册、成员出资登记簿和财政扶持资金量化登记簿等“一册三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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